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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大学体育学院管理规章制度

延安大学体育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

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,确保正常的实验、科研工作秩序,不断提高实验质量和管理水平,制定本实验管理规定。

一、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教育方针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。

二、加强实验教学、管理工作,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。

三、在完成教学实验任务的前提下,积极开展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等工作。

四、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和材料、低值耗品等物质管理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。

五、实验所需要的实验材料由实验管理人员提出使用计划,报实验室主任审查,经体育学院院长批准后,方可购置。

六、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得私自外借,不得私自允许外单位在体育学院实验室做实验。若遇外单位借用或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,必须向院领导申请,待批准后方可执行,否则,对实验管理人员以违纪处理。

七、做好安全、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,确保实验中心的安全和环境整洁。

八、严格遵守《延安大学公有房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管理好实验用房。


延安大学体育学院实验室工作制

一、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实验的重要基地,凡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做实验的学生,必须以认真、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和实验,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二、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,必须认真练习、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,熟悉仪器性能。使用仪器必须经教师许可,必须遵守操作规程,认真进行实验,做完实验经教师许可,方可离开教室。

三、任何人使用仪器设备应该遵守操作规程,凡造成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者,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。

四、实验室应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帐,工具及低值材料帐物。并做好仪器、档案材料的保管整理和积累工作。

五、对大型精密设备必须专人专管,建立技术档案,对调试、检修、使用情况等做出详细记载。

六、各室的设备、仪器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,主管领导同意后,方可外借。

七、进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和做实验的学生,必须树立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的思想,节约用水和原材料,爱惜仪器、设备,反对一切铺张浪费。

八、注意安全工作,努力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热、防冻、防爆、防腐蚀、防毒等工作。实验结束后,要关好水源、电源、门窗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九、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,要文明整洁,秩序良好。不准堆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东西,不准在实验室进行一切文化娱乐。未经保卫部门批准,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住宿。

十、要经常保持实验室内清洁卫生。


体育场馆器材管理办法

体育器材室管理

1.体育器材室的器材要分类造册登记建立账本。器材的借用需建立登记手续。做到账、物相符,手续清楚。体育器材的入册和登记须和国资处相同。

2.器材存放整齐、清洁。课前要作好准备工作,并负责保养和维修工作。

3.做好课堂教学器材使用的发放和登记工作,器材的发放应手续清楚无误。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。

4.器材在上课时丢失,由上课班级负责赔偿。赔偿标准根据借用器材的新旧程度和具体情况决定,一般按所遗失器材原价的50%-100%进行赔偿,由器材保管室通知经手人到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。

5.为了保障教学所需器材的数量,体育器材一般随用、随借、随还。若有特殊情况,需出借三天以上者,小件由主管主任批准,大件需经院长批准后,方可借出。

库房管理

1.体育库房物品的出入必须建立审批和登记制度。所购买的一切体育设备、器材、服装、用具等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,点清数量、检查质量合格后方可填写入库单;领取物品要填写出库单。借用和租用仪器、器材等物品要写好借据,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,凡发现其数量不全或物品损坏时,应要求借用或租用者予以赔偿。库房和各场馆要有清楚的物品清单,做到帐、物相符。库房体育物品使用(出库)和借出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,并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借用手续。

2.器材、设施建立学期清理制度。定期报损,做到收支清楚。

3.库房物品丢失或去向不明,应及时上报学院主管领导进行情况审查。

4.除保管人员外,其他人员一律禁止出入库房。

体育场馆的日常管理

1. 场馆管理工作中要认真制定和落实人员岗位职责,并就体育场馆的安全和防火、环境清洁卫生、场地和设施管理、设备和器材使用与维护等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,保证体育场馆的安全,坚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宗旨,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。

2. 凡利用体育场馆进行体育活动或训练、竞赛、健身或从事其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都要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的管理制度和规定,对于故意违反管理制度和规定者,体育场馆管理和服务人员有权利进行批评,必要时报送有关部门处理。

3. 进入体育馆内活动的各类人员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、吸烟、乱丢果皮纸屑。各类活动、训练、比赛结束,必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,及时退场。

4. 进入体育馆内人员禁止穿黑底或硬底鞋,或其他容易损害地板的鞋。

5. 为体育场馆正常运行所购买的一切体育设备设施、器材、用具等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,物品、设备的管理要做到帐、物相符,并定期进行清点和保养维护。借用器材等物品要填写借据,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,凡发现其数量短缺或物品损坏时,应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。

6.各场馆要按照学院提供的每学期课表和体育活动计划,及时准备器材,合理安排场地,按时开闭场馆。

7.场馆管理人员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,如漏水、漏电、设备损坏、能源浪费等现象时,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。

体育场馆的安全、消防和环境卫生管理

1. 体育场馆的管理部门应根据《消防法》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落实“体育场馆消防安全责任制”,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等。确保体育场馆的安全、卫生。

2. 体育场馆的每个管理、服务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要定期对体育场馆内的各种消防装置、设备和门窗进行检查,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修理和更换。体育场馆的配电、大屏幕、活动座椅和仓库等设备应指派专人负责,各场、馆的门和房间钥匙也要由专人保管。体育场馆内器材设备使用时要符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,不得随意使用和搬动,损坏者要照价赔偿。

3.体育馆和塑胶及人造草坪场地内严禁吸烟、严禁使用明火;禁止吃零食、随地吐痰、吐口香糖,禁止乱扔果皮、纸屑等废弃物,禁止在地面、墙面、桌椅上随意刻画、涂写。

4.消防装置、设备和体育馆的门窗应定期检查,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修理或更换。体育场馆的水电和仓库等房室明确专人负责,各场馆的门和房间钥匙由专人保管。

5.为防止火灾发生,要防患未然,坚决杜绝下列行为的发生:

(1) 在教学、训练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; (2) 遮挡消防安全专用器材;(3) 违章用火用电,如电气焊、电加热器; (4) 储存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; (5) 在不明电容量的情况下,私自使用、加装大用量电器设备;

6.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遇有火灾、被盗等特别情况时,除积极采取措施外,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。

7.体育场馆的管理、服务人员负责体育场馆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定时打扫,保证卫生清洁。

体育场馆收费管理制度(暂定)

体育场馆作为体育教学设施一般不准对外使用,若遇特殊情况,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,可用适当有偿服务收费的办法解决,按 “以收养支”原则实施管理,主要用于场馆、器材的保养和零星维修,日常保洁,平时加班和值班开支等,具体要求及收费标准如下:

1.体育场馆的借用必须经学院和场馆主管领导批准,个人无权同意外单位使用体育场馆;

2.外单位借用塑胶田径场、综合球类场、体育馆,必须经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。田径场地使用费5000元/天;综合球类场:篮、排球200元/1小时/场、足球场300元/1.5小时/场、羽毛球场100元/1小时/场;体育馆1000元/小时(晚上1500元/小时);

3. 体育场馆在不影响体育教学的情况下,支持学生会组织勤工俭学,参与体育场馆的管理,允许学生按有关规定收取适量的劳务费;

4.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、私自带人带团利用场馆进行活动,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外借场馆,租赁费由当事人负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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