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安大学学生处文件
延大学发〔2013〕10号
关于开展我校辅导员
精品项目建设和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《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的通知》(教思政司函〔2013〕60号)和陕西省委高教工委《关于开展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的通知》(陕高教生办〔2013〕1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促进我校辅导员工作规范化、精品化、科学化,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、专业化发展,经研究,决定在我校开展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和评选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成果要求
(一)申报范畴。
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。
1.辅导员课程是指高校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。包括党课、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形势政策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。
2.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是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,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、主题教育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实践育人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就业创业教育、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、紧急事件处理、资助育人、主题班会等。
(二)内容要求。申报的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紧扣时代脉搏,符合学校特点,贴近大学生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实际,富于创造性,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。
二、申报办法
(一)申报对象。
我校辅导员均可申报,包括专职辅导员、团总支书记、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。
(二)申报材料。
1.申报表(见附件)。要求所列荣誉为校级(含校级)以上表彰,学院党委意见请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。
2.项目文字说明材料。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、实施方法与过程、主要成效及经验、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,要求文字简洁、重点突出,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
3.项目支撑材料。需要提交必要的视频、PPT等资料。
三、申报时间: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5日。
四、评选表彰办法:学工部(处)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。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给以表彰奖励,并推荐一等奖获得者参加陕西省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评选活动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辅导员工作精品建设及评选活动是我校凝炼学生工作特色,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提升学生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结合工作实际,切实做好本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和推荐上报工作。
(二)以此项活动为契机,认真做好学院学生工作经验总结和品牌凝炼工作,形成学生工作的科学化长效机制。
附:延安大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
学工部(处)
2013年9月5日
抄送:有关校领导。
延安大学学生处2013年9月5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