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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
2015-03-31 10:46   延安大学学生处

各学院:    

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〔2015〕243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  

一、鉴定职业范围    

1、全国统考职业: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4级、3级),心理咨询师(3级)、物流师(3级)。    

2、全省统考职业:秘书(4级、3级),涉外秘书(4级、3级),营销师(4级、3级)。    

二、申报条件    

大学二年级学生,经职业资格培训合格,可以申报4级职业资格;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,经职业资格培训合格,可以申报三级职业资格。    

大学三年级学生、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研究生,经职业资格培训合格,可以申报三级职业资格。    

大学三年级以上(含大三)教育学、心理学、医学类、师范类相关专业学生可以申报心理咨询师(三级)。    

三、考试时间及地点    

1、考试时间:2015年5月16日、17日。    

考试地点:延安大学(校本部)。    

四、网上报名程序    

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3日。    

报名程序分为网上注册登记、资格审核、网上缴费、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。    

(一)网上注册报名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,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http://sn.osta.org.cn/index.html,阅读“考试公告栏”有关报名须知,然后点击“统考网上报名系统”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。注册、登陆,请务必牢记登录名和密码。在登陆页面第一项下拉菜单选择“延安市”报名点,然后直接点击“我要报名”快捷按钮,即可筛选出我校报名点可以报考的职业种类。选择报考职业类别,点击“立即报名”选择报考条件,录入考生基本信息,上传照片(标准免冠证件照),确认报考信息。打印《考生资质审核表》完成网报。    

(二)资格审核。网上初报成功的考生持下列材料到如心楼104进行报名资格审核:    

1.报名系统生成带电子照片《考生资质审核表》一份;    

2.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》两份。请在延安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(219.244.0.13)资料下载栏下载申请表,并按要求参照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,手写无效;    

3.学生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;(社会考生提供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、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)。    

4.报考全国统考职业的考生还需交与报名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2寸彩色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一张。    

(三)网上缴费。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,考生登录统考报名系统进行缴费。    

(四)准考证打印。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5天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    

五、其它要求    

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增强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,提高学生综合就业能力,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,具有重要意义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召开班会,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,动员学生积极报考。报名结束后,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,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培训。其它未尽事宜,请与学生处肖金学联系,电话:0911-2333007。    

附件: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(样表)    

学 生 处    

2015年3月30日    

附件【附件1: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(样表)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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