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安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实验守则
1.实验前做好预习,不做预习和无故迟者不得参加实验。
2.进入实验室后,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教师的安排与指导,在指定地点进行实验。在实验室内,不得喧哗、打闹、不得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及其它杂物。未经允许,不得操纵、弄仪器设备。
3.实验时要先按照实验要求做好准备,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,方可接通电源或启动设备。要精心使用仪器设备,严格遵守作规程,节约试剂、药品等实验材料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器材者要按规定赔偿。
4.实验过程中,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,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及时处理。
5.每次实验完毕。实验原始录数据要经指导教师认可、签字,并将仪器设备、药品、工具放回原处,清理好实验室卫生,经教师检查合格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6.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做实验。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。